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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公开事项
一、企业简介
池州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丁级房产测绘单位,隶属于池州市房管局,主要负责池州市区房屋产权、产籍图测绘及产籍图的管理工作,同时从事工程测量。中心现有职工1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5人;具备较强的测绘工作能力。现有拓普康全站仪、激光测距仪、J2、J6经纬仪、S3水准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微机制图等先进设备。为保证测绘产品质量,中心制定了一系列技术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了测量质量保证体系。
二、业务范围
1、房屋测绘;
2、工程测量;控制、地形、城镇规划定线与拔地、市政工程测量。
三、办事指南
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申请商品房预售面积的房屋
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
经规划等部门批准的施工图;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公用部位使用说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
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说明;
竣工图;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二次交易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
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如公证书、协议书等)
四、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4]307号《关于制定房产测绘试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
通知》:
1、新建房屋。住宅按1.40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按2.40元/平方米收取。
2、存量房(二手房)。存量住房测绘费按1.80元/平方米收取;存量非住房按2.60元
/平方米收取。
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每件收取10元的配图资料费。
联系方式:(电话)0566—2618013 2616379
(电子信箱)czzwb@tom.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17号
邮政编码: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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