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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公开事项
一、工作职责
负责池州市区、贵池区乡镇及九华山风景区房屋产权、产籍图测绘及产籍图的管理工作,同时从事工程测量。
二、业务范围
1、房产测绘;
2、工程测量;控制、地形、城镇规划定线与拔地、市政工程测量。
三、办事指南
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申请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的房屋
委托合同
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
经规划等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单体建筑及总平面布置autocad dwg数据文件光盘;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
房屋编号表;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委托合同
规划许可证(验收核实证);
土地使用权证;
经规划等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单体建筑及总平面布置autocad dwg数据文件光盘;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
房屋编号表;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二次交易的房屋
委托书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如公证书、协议书等)
四、办事时限
商品房面积预测:10个工作日;
商品房(安置房)面积实测:15个工作日;
单位自建房面积实测:7个工作日;
私人自建房、二次交易面积实测:5个工作日;
建筑面积1万~3万平方米大宗业务:15个工作日;
建筑面积3万~5万平方米大宗业务:20个工作日;
建筑面积5万~10万平方米大宗业务:2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制定房产测绘试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房[2004]307号及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文件:
1、新建房屋。住宅1. 0元/平方米;非住宅2.0元/平方米。
2、存量房(二手房)。存量住房1.80元/平方米;存量非住房2.60元/平方米。
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每件收取10元的配图资料费。
联系方式:(电话)0566—2310229 2310224
(电子信箱)cz_zwb@163.com
通讯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69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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