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业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政策和规定;
2、负责草拟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
3、负责组织实施市区范围内的各项房改工作,并指导市辖各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管理房改归集的住房资金及产生的其他资金;
5、负责廉租房承租资格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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