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商品房认购书

 

销售方(甲方):

认购方(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认购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 、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 / 平方米,总房款为(大写) (¥ 元)。

付款方式:

1 )

2 )

3 )

3 、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 、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 日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5 、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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