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商品房认购书
销售方(甲方):
认购方(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认购
幢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 、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 / 平方米,总房款为(大写) (¥
元)。
付款方式:
1 )
2 )
3 )
3 、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 、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5 、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