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


第九部分    其他

    第十九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

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

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

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邮件到达

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地址时,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

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着已送达。

    2、

    第二十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 使用,

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

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

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

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

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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